第十九条 对化学废弃物管理不得力,造成事故的单位和实验室,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并通报批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八条 每月20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安全办(以下简称安全办)联络资质单位统一来校装运处理。各单位应于每月18日前,申报本单位各实验室化学废弃产生情况,填写《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汇总明细表》(附件二)并签字盖章,交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员。(注:由于处理单位对我校各院系地址也还在了解熟悉中等原因,暂不能每月20日都能来我校装运,目前,如果有废液需要处理,最好直接联系首都部安全办公室,统一安排发货日期和处理时间。)
第四条 实验中产生的各种废液必须分类收集,分别装入25L的塑料桶中(废液量少的可使用10L或5L塑料桶),废液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厘米的空间以防溢出,并贴上相应的分类标签。学校将根据需要适当备用一些25L和10L的塑料桶。
第五条 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了解其相容性,再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防止各种反应引起的化学伤害和伤害等事故。
第十三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能随意掩埋、丢弃各类固体废弃物和倾倒各类废液。不得将各种化学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无害废物中半岛.体育下载。
第十四条 各单位、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化学废物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化学废液、固废、试剂空瓶等的收集、存放、处置、台帐记录等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 各种废化学试剂的空瓶必须用纸箱或塑料袋整齐包装,并贴上相应的标签。试剂空瓶中不得含有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学校委托专人每周二下午半岛.体育登陆,去各单位对产生的废旧试剂空瓶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存储,并定期委托资质公司进行装运处理。
第一条 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化学废物管理,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物的处置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室化学废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第九条 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应首先自行作“无害化”经处理后,可作为一般化学废物处理;无能力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安全办并妥善保管,等候集中处理,其处理费用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条 闵行校区各单位的化学废弃物,按东区和西区就近相对集中装运为原则,设立三个集中装运点,即西区以化工学院为集中装运点;东区分别以生命药学9号楼、分析测试中心(靠近第六餐饮大楼)为两集中装运点。装运处理当日,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的化学废物运至最近的集中装运点,并指派专人看管直至化学废弃物被装运走为止。
第十五条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应急体系和报告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安全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具备相应能力与资质的单位定期来校收集处理。
第六条 各单位应备有专门的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存储场所,存放在实验室的各类废液桶应放在专门的指定位置,废液桶上必须贴上相应标签。在将废液倒入废液桶之前,必须确认是否有类似物质或不会引起反应的物质,方可倒入。
第七条 固体废弃物必须用专门的纸箱装好,贴上相应标签。属生物类废弃物的(如EB胶、针头针管等利器,等等),必须先进行灭菌、对其进行灭活和消毒,以满足生物安全要求,然后将其放入专用塑料包装袋或锋利的武器盒中密封,再用纸箱装好,并贴上相应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