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公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公司因在甲醇脱酸尾气等3处生产工序违规设置旁路直排废气,此前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
目前,整改已落实到位:3个直排废气的旁路口已全部封堵,尾气全部回收。同时,该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并被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累计罚款139.8万元。此外,企业1名负责人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半岛.体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鹤壁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销号意见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大气污染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安阳钢铁公司大气污染问题突出,4号干熄焦脱硫再生尾气排放氨浓度达185毫克/立方米,超过《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7.5倍;焦炉、高炉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严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公司甲醇脱酸尾气等3处生产工序均设置旁路直排废气。现场抽查安阳市滑县鑫垚实业公司等7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有5家治理设施形同虚设,2家运行不正常。
3个直排废气的旁路口已全部封堵、尾气全部回收半岛.体育网址。对该公司设置旁路直排废气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139.8万元。对该企业1名负责人,以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处于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甲醇装置精馏单元排放口已加装盲板,废气通过新建管道引至锅炉作为燃料气进行燃烧,已于2023年12月31日改造完毕投入使用,并完善管道名称、走向等标识,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已变更。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1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0600环罚决字〔2024〕0002号),罚款37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
整改情况:甲醇罐区固定顶储罐废气管道排放口已加装盲板,废气通过新建管道引至锅炉作为燃料气进行燃烧,已于2023年12月31日改造完毕投入使用,并完善管道名称、走向等标识,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方案已变更。
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1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0600环罚决字〔2024〕0003号),罚款37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将甲醇装置精馏单元废气、甲醇罐区固定顶储罐废气未经全程处理直接排放大气2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24年8月18日,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环保负责人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整改情况:拆除06单元制酸工序涉嫌旁路排口处阀门,并在三通管道加装盲板,废气通过原有管道输送至锅炉废气脱硫塔进行处理,已于2023年12月16日完成整改。
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1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0600环罚决字〔2024〕8001号),罚款65.8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