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2月21日在宁波饭店会议中心举行。市会副主任郭正伟、邬和民、姚力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卓祥騋、崔秀玲、施孝国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奕君,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方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长江,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市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委员会的组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纪要如下:
二、会议审议并作出了关于召开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四届一次会议定于2012年4月19日开幕。
三、会议审议了201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市十四届一次会议审查。
四、会议审议了市十三届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对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对生态市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会主任会议向会议提请的议案,任命丁定远为宁波市会副秘书长,任命宋吉林为宁波市会研究室副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长刘奇提请的议案,决定免去徐志军的宁波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李谦为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中级法院院长蒋剑巍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命议案,任命李泽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任命戎雪海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诸锐璋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任命郑菊红为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蒋剑巍请求辞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长华请求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此决定报请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会批准。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会主任会议和王辉忠主任向会议提请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李泽明代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戎雪海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其中代理检察长的决定报省会备案,并请市检察院报省检察院备案;免去诸锐璋的宁波海事法院院长职务,任命斯金锦为宁波海事法院院长。
在会领导的重视下,这次工作报告稿的起草工作于去年9月份开始启动。9月底,办公厅提出了报告起草提纲。10月10日,会第60次主任会议对报告起草提纲进行了研究。会后,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提纲和要求,写作班子在11月底完成了报告初稿起草任务。初稿形成后,先在机关内部征求意见并作修改。12月12日,会第62次主任会议对报告稿进行了第一次研究,会后办公厅根据会议意见,及时做好修改。随后,转入第二阶段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方面对报告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惯例,主要通过三条途径: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由郭正伟副主任等主持召开各县(市)区会负责人、各党派负责同志、机关老同志和部分市代表等四个座谈会,征求各方面对报告稿的意见。应邀参加座谈的共有40多人次,有关意见建议已在报告修改过程中予以充分吸纳。二是运用专用网络征求全体市代表意见。12月中旬,办公厅通过专用工作网络将报告稿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全体市代表,并及时做好反馈意见建议的收集汇总。三是向各代表中心组征求意见。12月下旬,以书面形式将报告稿分发各代表中心组再次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办公厅又组织力量着重在文字和表述上对报告稿进行了认线次主任会议对报告稿进行了第二次研究,并要求做好报告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前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稿已经多次上下征求意见,数易其稿,这次提请的审议稿已是第八稿。
按照换届大会惯例,这次报告主要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回顾总结本届工作,包括经验体会;第二部分是对下届工作提出建议。
第一部分是五年工作回顾,主要分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及经验体会几大块内容来写,字数约1万零8百字。
一、加强立法工作,强化法制保障。具体分为四小块:(一)不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二)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立法;(三)努力加快文化领域立法;(四)注重强化城市管理立法。这一块末尾还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了小结。
二、加强监督工作,推进科学发展。具体也分四小块:(一)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着力推进社会民生改善;(三)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也对本届监督工作作了小结。
三、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主要分四小块:(一)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二)不断健全代表履职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三)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四)依法搞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主要分四小块:(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四)加强基层工作。
这部分内容主要反映了五年来会工作全貌。对本届以来会主抓的一些重点工作,如重点立法项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执法检查等,在报告中则予以重点展开。一般面上工作则点到为止。工作、工作不足等,放在这部分的末尾。在前阶段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五年回顾部分四大块内容布局中,立法、监督有小结,而代表和自身建设却没有小结,前后不一致。主要考虑到三方面因素:一是限于报告篇幅;二是代表和自身建设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实际已经融入到工作回顾之中,再写小结容易出现重复;三是外地换届报告中也只对立法、监督这两大最重要职权作总结。
中间过渡部分,概括性地提炼总结出本届会工作的四条经验:必须坚定围绕大局、服务发局的工作方向;必须践行以人为本、为民履职的工作宗旨;必须遵循依法有序、集中的工作方法;必须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工作思路。
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波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宁波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市财政局关于宁波市201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宁波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2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员;选举宁波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员名单;其他事项。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地方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地方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2011年,市会法工委和市各专门委员会在市会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备案审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共收到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8件(见附件一),其他规范性文件59件(见附件二);共收到县(市)区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见附件三),其中江东区会报送8件,象山县会报送2件,镇海区会报送1件。
法工委依照规定,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接收、登记,确定了一名分管主任和备案审查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及时分送市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见附件)。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了主动审查,并于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审查结果和意见、建议反馈给法工委。截至目前,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法工委将各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建议和自身主动审查中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认为从内容上来看,规范性文件均能够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从法律审查角度来看,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基本上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或者明显不适当的问题,但也发现个别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衔接不够严密的现象。如《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列举的“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条件,与建设部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号作出的《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中第四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条件,在表述上存在不一致之处,容易产生歧义,可能会影响国家有关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实施。法工委专门与市法制办进行了沟通,请制定机关对有关规定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解释,并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市法制办经与市局等部门联系沟通,按照要求及时给予了答复,有关方面就实施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有关问题也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为了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法工委在2011年除了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日常性审查工作以外,还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年度备案审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年度计划中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增强工作实效的目标,确定了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加强与制定机关等有关方面的日常联系沟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和交流制度、创新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公开和监督途径等方面做了部署。
二是召开“三办一委”联席会议。年初召开了由市会办公厅、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法制办分管领导与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备案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会分管领导到会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流程,加强沟通,保障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对县(市)区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指导。7月初,赴部分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和资料等方式,了解县(市)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并对备案审查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指导和推动县(市)区会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此外,还加强与各县(市)区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日常性联系,通过信函、电话、邮件和与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等方式,及时接收和研究答复各县(市)区在开展工作中提出的请示和询问。
四是起草《宁波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通过细化落实备案审查各工作环节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力度。《办法》草案已征求各专门委员会、市法制办等有关方面意见,考虑到换届在即,拟提请新一届市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和克服的问题、困难,需要继续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有: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单位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一些消极心理,存在不少顾虑,影响了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部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不够及时,存在年后集中补报或者半年度、一季度一次性集中报送的情况,没能做到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部分县(市)区没有报送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更好地履行会的法律监督职责,在总结当前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加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力度,成为今后各级会的更加重要的任务,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工作的不断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中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在坚持“三办一委”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加强有关方面的日常工作联系,促成日常联系沟通的经常化、制度化,确定专门的联系人、负责人,便于随时开展交流沟通。
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审查力度,重视审查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尝试引入专家和专业人士帮助开展审查,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公开,促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化、科学化。建立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制度,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典型案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和督促力度。建立备案审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将政府报送备案的工作情况和对审查意见的处理情况,列入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内容。
四是继续加强对县(市)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建立市会与县(市)区会备案审查工作定期交流制度,全面了解县(市)区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支持和促进县(市)区会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在实施《宁波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同时,建议下发推进各县(市)区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会完善备案审查各项工作程序制度,细化工作要求、标准和方法,并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水平。
市十三届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措施。现将去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主题主线,制定实施相关专项规划,深入实施“2463”节能行动计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市节能降耗取得良好成效。据初步统计,全市全年万元GDP能耗与上年基本持平;如省政府按原协调意见承担镇海炼化乙烯、宁波钢厂新增能耗(约170万吨标准煤),则我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确保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以上)。过去一年,我市重点开展了以下七方面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严格目标任务,积极创新节能监管考核方法。在与15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2个市级重点涉能部门和170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或下达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乃至国内实施了以GDP能耗强度考核为主、试行能耗总量考核的“双控制指标”考核新体系。全方位扩大节能目标考核覆盖面,2011年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考核的企业达800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了全覆盖,交通、旅游、卫生、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面有较大幅度的拓展。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城市能源综合监管模式,着力推进宁波市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去年底,平台一期功能正式上线启用运行,全市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557家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已全部纳入平台系统,为提升城市能源监管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强化节能监察和监测预警工作,分为黑色(节能形势异常严峻)、红色(节能形势非常严峻)、(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和绿色(节能进展基本顺利)四类预警等级,定期发布全市各地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预警通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完善节能政策体系。以《关于完善科学用能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1〕9号)为核心,相继研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意见》、《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城区燃煤锅炉限期淘汰(或改造)的规定》、《宁波市有序用电方案》和《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等系列促进节能降耗的配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工作政策体系。此外,编制发布了《2010宁波能源》()、《2009-2010宁波工业产业能效》。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全市不锈钢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积极、平稳、有序”和“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的原则,10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对不锈钢熔炼企业全面实施差别电价,共涉及93家不锈钢企业。截至年底,全市已有15家企业淘汰中频炉,实际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还有82家(新增4家),企业总体状况平稳。与此同时,在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的基础上,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共涉及17个行业、379家企业,预计年可减少用电10亿度、用能53万吨标准煤。
(四)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为进一步强化能耗强度源头控制,研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的实施办法》、《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与考核办法》等系列政策,公布了26家宁波市工业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名单,实行A、B类类别和九大专业管理,并结合当前及“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形势,科学调整了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的控制标准。同时,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业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全年共完成了对65项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的节能审查,否决了一批高耗能、低产出的项目。
(五)加强精细管理,科学做好有序用电工作。针对年初电源性缺电严峻形势,精心组织编制发布了《宁波市有序用电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压”的原则,以“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为要求,排定了2万多家企业(单位)调停序列,对2.4万户100KVA及以上的用户安装了负荷控制回路,极大地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了国家电监会和省电监办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向上反映我市电力紧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其中5月初至6月中旬,我市每天多争取了30-40万千瓦的电力负荷,对缓解我市用电紧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全市全社会用电505.3亿度,同比增长10.08%;其中:工业用电388.6亿度、增长9.7%,三产用电53亿度、增长14.56%,城乡居民用电53.6亿度、增长7.54%。
(六)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改造投入。去年,市财政新增节能专项资金1亿元(总额度为1.45亿元),集中用于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力地调动了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的积极性。截至年底,全市共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901项,计划总投资73.8亿元、节能能力108.5万吨标准煤,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大力推进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去年6月份半岛.体育注册,宁波市节能服务产业园区已成功开园,总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集聚了15家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00万元,成为省内首个集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服务半岛.体育最新、展示、交易、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较大规模节能服务产业基地。
(七)注重引导,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去年6月份,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以“全民节能、达标争先”和“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月广场启动仪式、媒体联动宣传、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培训、万家企业节能达标争先承诺、节能政策(技术、产品)进基层、节能技术与产品推介、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等系列节能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共计举办各类广场宣传活动20余场、节能知识竞赛4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活动15场、节能培训3000多人次、电视报刊网络等信息报道70余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平面广告2000多条(幅)、发放各类节能宣传资料10多万份,进一步形成了全民节能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的“双控制指标”考核制度,落实《宁波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意见》,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企业,原则上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拓展节能目标考核范围,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政府的节能目标考核。
(二)全力推进市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围绕“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平台管理、监督、运行和服务机制,重点抓好“深化、拓展、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区域能源数据的及时报送工作,丰富能源数据库,强化使用功能,在使用中提高。二是重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效果评估、节能目标考核的监控和预警、区域与企业能源消费的总量和能耗强度监控和预测预警等功能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区域和重点行业子平台开发和建设,争取2013年实现区域、重点行业的全覆盖。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提升。进一步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力争第三产业占全市GDP比重每年上升1个百分点。持续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形成“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合力,着力构建形成“4+4+4”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四)进一步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继续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切实加强项目竣工评价,对新上项目试生产6个月后进行项目能源利用的后评价,制订发布《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限额用能的电价加价管理办法》,对实际运行能耗水平高于节能评估报告书中能耗水平10%以上的项目,督促限期改进。对整改无效的项目探索实施电价加价政策。
(五)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国土、规划、安全、公安、财税、工商、物价、卫生、电力等部门间的联合,形成了综合执法效应。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和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抓紧研究制订出台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力争年腾出能耗空间50万吨标准煤。精心组织编制实施《宁波市“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规划》,认真总结全市不锈钢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的经验,选择若干高耗能、重污染、低产出的行业开展以差别电价为主要手段的专项整治行动。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力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节能降耗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区域、行业的能耗统计、监测,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预警性。积极开展以能源监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淘汰类高耗能设备使用、能效标识、空调温度设置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用能、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企业,按照《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惩罚性电价。
(七)进一步强化节能政策激励。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在市财政中每年安排节能与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1.5亿元左右。充分发挥企业节能主体作用,提高节能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落实“六个一”节能工作法(即一份节能责任书、一个节能领导机构、一套节能管理制度、一份节能计划书、一本能源利用台账、一名能源管理员)。深入实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节能争先达标承诺工程,在电力、热力、氯碱、化纤、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100家企业能耗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树立节能标杆,鞭策节能落后企业。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计划每年全市有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形成年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节能服务机构做大做优做专。
市十三届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情况,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意见和措施。现将去年我市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2011年,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三思三创”,深入实施“六个加快”发展战略,牢牢把握“破难促调、创新开局”工作基调,扎实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构筑“4+4+4”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据统计,去年全市全部工业产值突破15000亿元大关,达到15390亿元,同比增长16.7%;全部工业增加值跨上3000亿元新台阶,达到3005亿元,同比增长10.7%,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11848亿元,同比增长17.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首次超过杭州,达2381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3个百分点,工业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一;完成技改投资465.3亿元,同比增长12.4%;新产品产值达2242亿元,增长25.1%,高于生产增速7.2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达18.9%,再创历史新高;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35.6亿元,增长27.8%;专利授权总量达到37342件,增长43.8%,总量列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二位,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625件,增长34.4%。过去一年,全市围绕“五个着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着力抓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强化产业发展导向。精心编制完成了《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总规划》及“4+4+4”产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业发展总体框架及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二是构建完善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评价考核及目标管理体系。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了《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评价管理办法》,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工业发展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深入实施“4+4+4”产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优战略型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先导型新兴产业,加速产业向高端发展。去年全市“4+4+4”产业完成产值7436亿元、增长19.4%,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62.8%,日益成为支撑带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柱。四是积极培育建设产业基地。全年新认定市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5个,累计达到43个;同时,成功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省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各1个。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在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计划基础上,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充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编制下达了2011年度全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共涉及17个行业、379家企业,年可减少用电10亿度、用能53万吨标准煤。去年10月起在全省率先对不锈钢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成功淘汰落后产能47.5万吨,企业总体状况平稳。
(二)着力促技改,提高有效投资绩效。一是编制发布了《2011年宁波市千万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共有557个项目列入,计划总投资150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84个,计划总投资736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去年,全市共获国家补助资金达1.55亿元,其中11个项目获得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9000万元、24个项目获得中小企业产业振兴与技改补助资金4000万元、2个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补助2500万元。三是支持“产业链技改”。积极开展年度装备制造产业链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精心编制发布年度宁波市装备制造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共列入2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8亿元,项目竣工达产后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18.8亿元,利润2.2亿元,税金1.8亿元。四是推进技改专项建设。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全市共确定宁波市重点技改专项项目186项,计划总投资60.11亿元,项目竣工达产后预计可新增销售收入313.26亿元,利润37.44亿元,税金17.52元。五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去年,全市共下达四批12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4.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9.8亿元,设备投资26.9亿元,共下达财政补助16563.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9904.6万元。
(三)着力抓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内力。一是全力推进重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截至去年底,中科院宁波工研院建设进展顺利;和丰创意广场如期开园投运,并集聚了60余家国内外知名专业工业设计和创意企业(机构);研发园区二期入驻率已达74%;标准化、质量检测、3C强制性安全认证、软件技术等市十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正式全面建成投运。二是狠抓全市R&D经费投入。结合修订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首次将R&D经费投入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出台了相关配套激励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预计全年全市R&D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三是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去年全市成功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31家、省级企业工程中心8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16家,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产学研联盟2家,引进共建技术研发机构33家,并有4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占我省被列入项目数量的50%。四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计划。精心组织编制《宁波市“十二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实施“宁波市百名精英企业家培育工程”,共计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创业辅导短训班、EMBA班等各类中小企业中短期培训班180余期,培训企业各类人员近2万人,并利用宁波职工网络培训学院培训企业相关人员4万人次。此外,成功组织举办了2010宁波创业创新风云榜以及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形成了全社会崇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的良好风尚。
(四)着力控能耗,努力实现节能目标。一是创新节能目标任务考核方法。在与15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2个市级重点涉能部门和170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和下达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乃至国内实施以GDP能耗强度考核为主、试行能耗总量考核的“双控制指标”。二是加强工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完善《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加强节能审批。三是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制定发布了“十二五”期间《宁波市有序用电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了去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四是加大企业节能改造力度。市财政新增节能专项资金1亿元(总额度为1.45亿元),集中用于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力地调动了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的积极性。去年全市共计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901项,计划总投资73.8亿元、节能能力108.5万吨标准煤,比上几年大幅增加。
(五)着力优服务,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千方百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完善出台《宁波市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批准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79家,为1052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13900笔,担保总额240亿元,年底在保余额166亿元,增长58%。二是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以“五项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整治。在原有基础上,全市又取消了31项收费项目。在增值税转型、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等主要税费负担方面,预计全市为企业减轻负担150亿元左右。三是积极构建完善企业服务平台。依托8718中小企业公共咨询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去年8718公共服务平台接受查询370余万次,服务企业5.4万余次,受理中小企业各类需流转问题4403件,解决率88.0%,满意率82.7%,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好评。
一是建立完善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业和石化等领域制定产业导向目录,实行分类扶持。开展“百家龙头企业工程”,重点选择100家左右行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行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集团或专业化骨干企业加以培育,积极支持大型企业围绕主业开展兼并重组和产业链延伸。积极推进“低产田改造”、“产业链技改”和“零土地技改”。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引进先进设备力度,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节能环保水平。
二是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加快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扶持政策,抓紧研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目录,筹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引导财政资金以及风投等社会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投资力度。大力开展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每年重点支持30个左右重点培育企业。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奖励力度,探索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购(用)保险机制。
三是建立完善落后产能转移淘汰机制。从今年起,对钢铁、印染、造纸、皮革等12个重污染、高耗能行业,43个重点区域的落后产能和非法产能,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每年腾出50万吨标煤的节能空间。组织开展全市落后产能调查摸底,编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标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规划,下达2012年度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设备)计划。研究制订我市特色产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推进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对标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要探索扩大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的行业范围,倒逼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转型升级。
四是建立完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部门联审制,确保政策和要素向鼓励类产业集聚,完善产业政策与要素保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产业基地的载体建设和政策扶持,着重在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重点产业链配套协作、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培育工程,出台《智慧城市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重点培育杭州湾新区的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建设。
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支撑。继续加快推进中科院宁波工研院(包括材料所、先进制造所、新能源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宁波市研发园区、宁波软件园等重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集聚区建设,全力搭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力争今年新增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家以上。抓好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力争今年新增8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开展重点工业新产品认定工作,大力引导企业开发工业新产品、应用推广新技术。针对“4+4+4”产业,梳理提出20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集中资源和手段,加强重点攻关和推广应用。建立以产业链为基础,以核心企业牵头的技术创新联盟,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联盟企业集聚。
二是强化两化融合支撑。实施产品智能化提升工程,深入推广嵌入式技术和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的应用。实施数字化工厂示范工程,着力推进“4+4+4”产业的研发设计数字化、制造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产品智能化、营销网络化。开展信息化普及工程和标杆引领工程,扶持补助一批企业建设示范项目,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信息培训工作。评选出一批“两化融合”标杆企业、推进信息化优秀服务商和中介机构、优秀企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强化工业设计支撑。加快推进以和丰创意广场为核心的“一核多点” 特色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建设,率先在全省建设成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建立和完善制造业与工业设计的产业对接长效机制,推进工业设计网上市场建设。建立工业设计企业的等级资质认证标准和考核体系,精心组织举办好一年一届的“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着力提升工业设计和产业化两种能力。
四是强化管理创新支撑。实施“百家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计划”推选一批全市管理创新示范咨询(培训)机构,认定一批全市管理创新示范成果(企业),开展优秀咨询机构与有管理咨询需求企业的对接活动。继续组办好成长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EMBA班和总裁读书班。探索企业人才工作考评(评价)办法,组织实施全市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系列评审,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
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地区能耗总量控制和单位GDP能耗控制相结合的节能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双控”目标与用电总量联动调控制度、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动态平衡制度,完善节能的市场调节机制。扩大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考核的范围,力争实现规上工业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节能降耗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与能源总量控制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快推进城市能源数据中心建成投用。
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和能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制订出台《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限额用能的电价加价管理办法》。实施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标杆企业评选活动。
三是加大节能改造投入的支持。计划对全市1000家以上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再形成年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继续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节能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引进节能中介服务企业,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力度。积极完善和提高市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营、监测、分析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工业循环经济“611”工程,着力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以工业为重点、向旅游、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延伸,计划完成200家以上清洁生产企业审核。
一是推进8718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服务企业组织工作机制,以“8718”平台为工作载体,开展“走进企业、破难促调”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为企业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建立服务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和企业难题破解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大企业轻费减负力度。
二是推进中小微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从2012年起3年内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产业集聚、信用担保、创业基地、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并进一步制定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优”方向发展。
三是推进中小微企业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力度,市本级财政从2011年起三年内每年新增20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新增1000万元用于融资性担保风险补偿。建立中小微企业网上融资担保平台,健全担保监管制度,鼓励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力争担保总额增长20%以上,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改造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着力破解小微企业的土地资源制约。
四是推进市场拓展与产业对接服务体系建设。以“宁波周”、宁波国际服装节、市外重要会展等合作平台为载体,组织企业参加产业对接和市场拓展活动。推动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力争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家和行业网站30家,并在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网站总部基地、电子商务服务等方面先行试点,有所突破。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立直销或加盟的分销渠道,鼓励中小企业抱团营销。研究制定重点产业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推动作用,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
市十三届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情况报告后,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意见针对性很强,对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议意见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落实。现将有关整改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自从市委提出实施建设生态市战略和市会作出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以来,这项工作已得到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较好地形成了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政协监督支持、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初及时召开生态市建设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强化职能部门的领导牵头责任,按照各自分工,抓好组织协调和对口指导。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结合各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将生态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确保重大问题的责任落实,加快予以推进。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纷纷相应,相继出台了监察、干部组织系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的文件;各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从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纲要》出发,制定推进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纲要或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的深化提高。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号文件和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协调推进小组1号文件的形式,明确各地各部门年度生态建设工作任务。还围绕全市“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2011—2015)》(甬党办发〔2011〕62号 ),确定今后五年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八项目标、实施十一大行动、落实八项保障措施,完成一百二十个项目任务”的总体要求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在我市主要媒体上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强化生态文明理念。制定下发了《围绕推进“六个加快”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甬组通〔2011〕33号),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继续将生态文明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范畴,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课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部署,汇聚公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量,深入挖掘地域生态文化,以生态文化的繁荣推动宁波生态建设事业向新的、更高层次的方向发展,及时启动了“宁波作家生态行”活动,意在通过生态文化的创作,带动宁波地域生态文化的繁荣;通过生态文化作品的宣传渗透,唤醒公众的生态环境伦理意识。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对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的先导作用,加速推进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形成,真正使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理念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和自觉行动。
一是着力推进一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设计能力16万吨/日的北仑新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并完成主干管网的建设,污水处理负荷达60%;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鄞西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鄞州滨海污水处理厂、象山西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宁海长街和西店、象山石浦、奉化莼湖等中心镇污水处理厂还在抓紧建设之中。
二是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达到95.5%,各项运行指标稳中有升,各地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对全大市1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运行数据每日监视和记录工作,取得良好监管实效。
三是深入开展电镀、印染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环保部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电镀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宁波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甬政办发[2011]292号)。余姚、奉化、宁海、鄞州、镇海、杭州湾新区等电镀行业集中区域按照项目原址整治年内完成、异地搬迁明年见效的治理目标,坚决关停擅自扩大产能和排放不达标企业,加大手工线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和现有达标企业的整改提升进度,其中杭州湾新区和宁海电镀城等重点治理项目已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工作,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印染行业整治和提升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大奉化、宁海、鄞州、北仑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力度,鄞州区明州热电160吨/日污泥干化设施于今年12月投入运行;奉化市80吨/日的污泥干化设施已建成;宁海75吨/日污泥消化设施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始调试;总投资3322万元的宁波北仑电厂污泥干化项目一期2011年8月投入使用,日处理200吨污泥;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厂建成了50吨/日的好氧堆肥设施。至此,我市已形成焚烧处理污泥1000吨/日的能力,全市污泥无害化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按照三年三期在城区全面建成无燃煤区的总体目标,目前全大市共拆除或改造燃煤锅炉235台,江东、海曙两区还提前完成创建任务,成为我市首批无燃煤区示范区域。继续根据《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甬政发[2009]52号)要求,严格管理外地机动车转入。同时加快机动车排气监控网络建设进度,推进市六区4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目前4个检测站已完成设备安装和人员上岗培训工作,正进入紧张的软件调试和计量认证阶段,其余五县(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为我市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做好准备。此外,还继续做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去年,全市完成379座加油站,4座油库和129辆油罐车的改造工作,超过年初确定的完成30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目标。
二是在重点区域启动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区块和产业发展特点,在镇海、慈溪等有机废气污染突出区域,在化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彩钢瓦生产、汽车修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排放源调查及总量测定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有机废气减排和削减技术方案,探索建立有机废气总量控制机制,逐步开展企业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如镇海区今年完成治理有机废气企业29家,督促企业限期做到集中收集、达标排放,为逐步解决区域有机废气恶臭等环境问题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继续加大城市内河整治力度。去年,城区内河整治河道35条,河道沟通工程1个,区域水体修复工程1个,整治河道长度30公里,水域面积约59万平方米。另外江东区的徐家河沟通工程和江东区区域水体修复工程也将完工。经过近3年的整治,城区内河环境有了大幅提升,河道蓄水量和排涝能力不断提高,沿河排污口和河道底泥大量减少,内河水质明显得到改善,基本消除河水黑臭现象。通过对整治前后河道水质的检测发现,水体中总磷下降了40%,高锰酸盐指数降低了18%,总氮下降了21%,部分指标已经达到Ⅳ类水体标准。而根据信访数据显示,2011年涉及内河水质问题的信访投诉量同比减少幅度明显,整治后的河道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四是深化农村环境治理。我市自2010年被国家列为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市以来,积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工作。目前各地已结合实际完成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各地也加大投入,确保各类环境治理资金持续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区域环境整治方面倾斜。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生物处理设施和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治理等项目建设。全市共完成588个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覆盖行政村达98%,建成生活垃圾太阳能减量化处理设施300多座,建成环境整治村2100多个、省级全面小康村326个,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五是继续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继续强化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强对海岸线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以临港工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鼓励发展非能源产业,在建设能源化工基地的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扩大环境容量。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对没有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或审批。把好总量准入关,实施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新上项目的污染物不同比例削减替代方案,继续运用好区域限批等手段,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的建设。同时,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及“三同时”环保验收,引导企业走规范发展、绿色发展之路。
二是持续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开展“绿剑”系列环境执法和清洁空气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62起,罚款总额6601万元,依法取缔、关闭企业619家,限期治理企业243家,媒体曝光企业35家,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4人,起到了对各类漠视环境保护、违法排放行为的震慑作用。特别是去年3月以来,面对我省台州路桥、湖州德清等地相继发生的“血铅”事件,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把铅酸蓄电池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列入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排查我市61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依法治理。目前全市除1家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在产外,其他企业均以采取关闭、停产整顿等措施,并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原则,全面引导行业提升转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抓实环境应急防范和信访处置工作。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重化工和能源基地,我市危化行业存在诸多环境安全隐患。为此,全市环保系统持续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落实重点企业“一案一阀一池”等防治制度,并分别在镇海、北仑、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地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进一步强化各地应对突发环境问题能力,去年我市共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6起,均为一般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确保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故。同时妥处环境信访和纠纷案件,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和信访纠纷联合调处机制,通过领导包案、现场督办等形式,去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9151件,信访处理率100%,满意率98%,切实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和区域社会稳定。
一是健全促进生态市建设政策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暂行办法》,将“生态建设与资源节约”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评价的约束性指标,列入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否决指标,并在本次换届考察中综合运用。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宁波生态市建设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甬生态发〔2011〕4号 ),同时,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
二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市级财政逐年加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有机肥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南统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强对南三县(市)生态保护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是积极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运用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调控作用,继续深入探索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镇海区等地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
四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展“世界环境日”、“环保·故乡·山江海”、“宁波作家生态行”、“11·28”环保志愿者活动日等主题和特色鲜明的宣教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机制,组织开展宁波市“生态之友”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相关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全面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争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构筑起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全社会参与格局。
鉴于蒋剑巍向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蒋剑巍同志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鉴于陈长华向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长华同志提出的辞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会批准。
根据市委提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李泽明副院长代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戎雪海副检察长代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会备案。
全省人民瞩目的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隆重举行,会期共5天。来自全省各地的606名省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其中宁波代表团出席会议的代表73名。全国代表郑杰民等23名同志列席了会议。宁波代表团推选王辉忠同志为团长,刘奇、郭正伟、王勇、卓祥騋四位同志为副团长。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省十一届五次会议,是本届的最后一次年度例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经济形势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统一全省上下的思想,凝聚各方面力量,激励和鼓舞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完成本届、政府五年任期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稳中求进、转中求好”为工作基调,以“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和“五大统筹”为工作重点,着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本次会议共有8项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夏宝龙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1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查省会副主任王永明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关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关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选举2名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八、其他事项。
省委对开好今年的“”十分重视。1月10日代表报到后,晚上省委召开“”党员代表(委员)会议,赵洪祝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形势,通报了我省去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今年省委的主要工作,并对开好“”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大会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审议,听取意见。省领导金德水、、冯明、、齐奇等,分别参加了宁波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审议,省委、代省长夏宝龙到会听取审议意见。省委、宁波市委王辉忠自始至终参加大会各项活动,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各项报告。
会议认真审查了省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明确了2012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扬,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共谋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计。大会决定批准的省政府工作等6个报告,体现了中央要求,符合浙江实际,合民心顺,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本次大会代表们共提出议案23件、建议638件,其中宁波代表团代表提出建议66件。共出大会简报67期,其中宁波代表团编发大会简报7期。
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了大会盛况,大会开幕式及省政府工作报告,浙江之声广播电台、浙江卫视作了现场直播,浙江在线、浙江门户网站和新华网浙江频道进行了视频直播。省级各新闻媒体都组织了“”专版和专栏,各代表团还安排了随团记者。我市的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宁波电台、宁波晚报、东南商报、中国宁波网都派出记者,及时向宁波发回各类报道65件。
(一)省政府工作报告。在大会上,代省长夏宝龙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全面落实省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十二五”发展开局良好。报告指出,2011年是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一年,也是我省克难攻坚、奋力推进转型发展的一年。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胜利完成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全省生产总值32000亿元,比上年增长9%以上;地方财政收入3151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分别增长13%和15.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1.9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5.4%;城镇新增就业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人口自然增长率4.07;为民办实事十方面任务全面完成。一年来,省政府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着力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主要工作包括: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全面启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改革开放扎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同时也清醒地指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第二部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当前,我省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世界经济格局大调整大变革,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持续推进,随着“三大国家战略”的加快实施,我省具备在发展中抢占先机的有利条件。但更应看到,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欧债危机日趋恶化。国内一些长期矛盾与短期问题交织,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多年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凸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增多。面对日益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格局,我省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压力不断加大。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好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的准备,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坚定不移走创新发展之路,调动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努力干在转型升级实处、走在科学发展前列,争取向全省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按照“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思路,着力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五大统筹”,切实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工作导向,建议2012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均为8.5%左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左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更加注重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注重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促进,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驱动,努力增强发展动力;更加注重跳出浙江与发展浙江相协调,努力构筑竞争新优势;更加注重市场机制与政府作为相结合,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第三部分:实施“三大国家战略”构筑海陆联动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要举全省之力抓落实,先行先试求突破,促进海洋经济与山区经济联动发展,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努力形成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增长极。一要积极创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二要推进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建设;三要加快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四要实施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的城乡一体化战略,五要促进山区经济转型发展。第四部分: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努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强化创新驱动、内需拉动、项目带动,扎实推进“四大建设”,推动经济在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投资消费稳定增长,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节约环保和生态建设。第五部分: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深化改革开放,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开辟发展路径,用足用好改革试点政策,奋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浙江科学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源泉。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第六部分: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快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懈探索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办好顺、解民忧、保民安的实事好事,切实让全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还要坚持不懈抓好就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扶贫、新农村建设、饮用水保障、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等十个方面实事。第七部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确保完成政府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充分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自觉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有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担当起推动浙江科学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使命和责任,着力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创新政府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二)省会工作报告。省会副主任王永明作了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2011年会工作的回顾。报告提出,一年来,在浙江省委的领导下,会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紧紧围绕“稳增长、抓转型、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这一工作要求,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省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以人为本、贴近民生,依靠代表、联系群众,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提高。一是制定修订法规,进一步完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机制;二是强化审议监督,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组织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审查实效;四是密切上下配合,进一步推动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五是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六是改进司法监督,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七是指导换届选举,进一步保障全省人民的权利;八是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夯实工作的群众基础。过去的一年,省会始终坚持党对工作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持工作正确的方向;始终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监督、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实际成效,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把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在实践中创新和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有力保证了会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部分:2012年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做好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二是加强对经济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三是继续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四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五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分别作了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提出了201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任务。
大会期间,宁波代表团的全体代表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扬,认真联系实际审议大会各项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一致认为,省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在。过去一年,浙江省在国内外极其复杂的发展形势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报告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提出目标科学合理,完全符合我省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愿望,是一个凝聚人心、催人奋进、令人满意的好报告。代表们对省政府一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时,代表们也认为省、“两院”、计划和预算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实在、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都表示赞同。
会议期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促进文化大繁荣”“建设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话题引起了广大代表的共鸣,成为宁波代表团审议的热点。
审议热点之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要加强对宁波—舟山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建设的统筹,促使宁波与舟山进一步形成互促、互帮、互融的紧密关系。一要强化组织协调。发挥宁波—舟山各自独特的资源禀赋,实现错位发展和共赢。统筹规划核心区内建设项目,优化项目布局,形成核心区发展合力,提升发展档次。成立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理顺管理体制,尤其要统一口岸管理和港口基础设施布局。港口经济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创新宁波—舟山港管理体制真正落实好,否则浙江将失去建成世界一流大港强港的历史机遇。二要大力推进甬金铁路、甬台温高速复线、杭甬高速复线等海洋经济核心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核心区功能的发挥、群岛新区的建设和“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三要利用临港产业等现有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的各项规划,完善自身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要重视港口的碳排放问题。四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三门湾区域的规划建设,制定海洋新兴产业专项实施方案,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审议热点之二:着力推动经济大发展。一要继续加大在政策制定、引导扶持、助推平台打造、服务体制建设上的力度,使民营企业依法享有法律同等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实营造重商、招商、亲商、爱商的良好发展氛围,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真正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继续作出新贡献。二要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浙商回归”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妥善解决好回归人员子女的就学、就医等问题,做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三要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大税收等政策扶持力度。对工程造价评估等服务行业要提高准入门槛,避免恶性竞争。四要加大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审议热点之三: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将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切实纳入议事日程,重点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要关注学校安全问题,尤其是校内食品安全、校舍校车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建立长效的保障学校安全机制。要出台校车安全制度,规范校车管理。要减轻孩子学习压力,把提升孩子的幸福感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三要关注独生子女离世后又不能生育的家庭,将这类家庭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要关注贫困家庭妇女不幸患病后面临的困境,加大对这类特殊人群的帮扶。四要建立工人工资正常增长和有效增长的长效机制,与企业利润挂钩,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完善制定好相关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五要加强研究,妥善解决因物价上涨过快,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带来的问题。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审议热点之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加快推进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价格,通过制度设计保障和提高医务人员的基本收入,扭转目前公立医院实际存在的趋利性,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政府主导下,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合理使用现有医疗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逐步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二要改革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减少药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严厉打击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并探索放权给各地自行采购或医院自行采购。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扩大县定药品的权限,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三要加大高等院校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合理调整医学教育的层次结构,将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尽快从注重数量增长转变为注重质量和层次提高。推进高等院校和县级医院的合作,依托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科研优势,开展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等工作。
审议热点之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省能源集团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力度,加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整治,加快大型火电机组脱硝等工程项目的建设。二要对宁波钢铁二期扩建、镇海炼化1500万吨炼油一体化等属国家和省战略性产业布局的重大项目能耗,实行单独考核或统筹调整宁波能耗强度指标。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大环保投入,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审议热点之六:促进文化大繁荣。一要重视对社会文化价值的正面引领作用,加强对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同时要加大对文艺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保护,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和传承的宣传力度。二要重点扶持培育戏曲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浙江文化品牌。三要在新形势下挖掘发展传统文化,发展宗教事业。从悠久的浙东佛教历史中,挖掘具有特色的区域文化,丰富传统文化内涵,使之在和谐社会净化心灵上发挥积极作用。
审议热点之七:建设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调研指导。县(市)区已设立会20年,取得了较好的实践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