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我单位自行组织召开了恩施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P2实验室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真审阅了《恩施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P2实验室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恩施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P2实验室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恩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综合业务楼部分业务用房改建为P2实验室,改造总建筑面积5028.70m2,并购置了微生物快速富集系统、干式空气气溶胶采样器、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元素形态分析仪等实验设备,建设了理化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11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1年11月2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生环建平[2021]23号文件对《恩施市疾控中心改扩建项目P2实验室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项目环评总投资26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可知,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项目理化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由3根排气筒于楼顶排放。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分别由9根排气筒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采取加盖密封,喷洒消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采取中和或杀菌消毒预处理,然后经自建的0.5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芬顿反应池+混凝搅拌池+污泥沉淀池+光催化系统+MBR膜生物反应器+活性吸附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预处理标准后进入项目地西北侧金龙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红庙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带水河。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实验楼风机及实验室检测设备等运行噪声。实际运行过程中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楼隔声,基础减震,合理进行平面布置等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投入运行来实验进行较少,因此未更换活性炭,暂未产生其他实验室废物,后期产生后将与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转运协议半岛.体育综合,由其进行收集转运后交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于实验室一楼架空层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恩施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理化实验室废气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分别由3根排气筒于楼顶排放。生物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分别由9根排气筒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采取加盖密封,喷洒消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生活污水经10m3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采取中和或杀菌消毒预处理,然后经自建的0.5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微电解反应池+芬顿反应池+混凝搅拌池+污泥沉淀池+光催化系统+MBR膜生物反应器+活性吸附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预处理标准后进入项目地西北侧金龙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红庙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带水河。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总排口各监测值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因此,项目废水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中央空调机组、实验楼风机及实验室检测设备等运行噪声半岛.体育官网。实际运行过程中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楼隔声,基础减震,合理进行平面布置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噪声经过隔声衰减后噪声值小,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投入运行来实验进行较少,因此未更换活性炭,暂未产生其他实验室废物,后期产生后将与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资质单位签订收集转运协议,由其进行收集转运后交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于实验室一楼架空层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恩施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经验收现场检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且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期做好医疗废物、实验室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及管理、转运等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2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